- 至2030年時,確保人人獲得適當、安全和可負擔的住房和基本服務,並改造貧民窟。
- 至2030年時,想所有人提供安全、可負擔、易於利用、可持續的交通運輸系統,改善道路安全,特別是擴大公共交通,並特別關注處境脆弱者、婦女、兒童、身心障礙人士和老年人的需要。
- 至2030年時,在所有國家加強包容和可持續的城市建設,加強參與性、綜合性、可持續的人類住區規劃和管理能力。
- 進一步努力保護和捍衛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。
- 至2030年時,大幅減少包括水災在內的各種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和受災人數,大幅減少上述災害造成的與全球國內生產總值有關的直接經濟損失,重點保護窮人和處境脆弱群體。
- 至2030年時,減少城市的人均負面環境影響,包括特別關注空氣質量,以及城市廢物管理等。
- 至2030年時,向所有人,特別是婦女、兒童、老年人和身心障礙人士,普遍提供安全、包容、無障礙、綠色的公共空間。
- 透過加強國家和區域發展規劃,協助在城市、近郊和農村地區之間建立積極的經濟、社會和環境關係。
- 至2020年時,大幅增加採取和實施綜合政策和計畫以構建包容、資源使用效率高、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,具有抵禦災害能力的城市和人類住區數量,並根據《2015-2030年仙台減少災害風險框架》在各級建立和實施全面的災害風險管理。
- 透過財政和技術援助等方式,協助最不發達國家就地取材,建造可持續的,有抵禦災害能力的建築。
想知道詳細資訊可參考: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官方網站
參考資料:變革我們的世界: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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