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灣,公務員是鐵飯碗,許多人都會覺得好好的為什麼要辭職。不過人生有很多道路,有時候也不用堅持一條走到底。
說遠了,分享一下公務員如何辭職。
說實在我非常感謝在推動公務員保障法修正的人,自106年6月14日修正公布後,公務員辭職終於不用再受刁難了。
(相關新聞:三讀!不用看臉色了,公僕辭職長官不能拒絕。https://www.ettoday.net/news/20170526/932769.htm)
以往其實很常發生公務員要辭職長官找各種藉口拖延不准的情形,不過...這次修法說得好,憲法明定人民有服公 職之權利,亦應肯定 人民有不服公職之權利。為避免公務人員受限機關首長領導統御權,無法依其生涯 規劃或個人意願行使 不服公職之權利,明定,公務人員之辭職,應以書面為之。除有危害國 家安全之虞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,服務機關或其上級機關不得拒絕之。
這次辭職小編我就有遇到這個狀況,各位長官,我知道國家栽培我很久,但是我也有很認真的上班回饋這個國家,兩不相欠,有時候好聚好散,不需要強留吧?唉~中間發生很多事,另一篇故事了,不多談,讓我跟大家分享辭職報告怎麼寫。基本上內容很簡單,大致如下:
報 告
中華民國○年○月○日
於○○○○(單位名稱)
職○○○(職稱)○○○於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任職已逾○年,歷任○○(職稱)、○○○(職稱)、○○○(職稱)等職務,荷蒙 鈞長及各級長官不吝指導,鼎力襄助,至深感謝,茲因生涯規劃考量無法繼續於本機關服務,擬於民國○○年○○月○○日辭職,敬請 惠允。
敬陳
(長官們,依各機關規定自行添加,不知道可以問人事)
小編的辭職報告跑得很慢,後來的確變成自動生效了。在準備要辦離差的最後一天核定下來了。還好有多預留機關拖延可能會多的時間,提醒大家辭職多留一點緩衝時間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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